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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4类人群可申请手机监听恒创泰富插班公办学校 将摇号或抽签_广东

网络整理 2017-05-18 最新信息

  南方日报讯 转学插班该如何办理?《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转学插班生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6日发布,依据《实施办法》,7个镇(街道)教育部门将在6月25日前制定并对外公布转学插班的具体招收方案,符合条件的4类人群可提交申请。

  四类人群可提交申请

  据《实施办法》,四类人群可提交申请转学插班,分别是南海区所在镇(街道)的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购房类学生。

  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指的是持有《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含A证和B证)并按规定处于管理期内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

  对于“购房类学生”,《实施办法》中明确,这个群体指“在南海区所在镇(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子女”。

  按户籍生优先原则安排学位

  南海区目前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镇(街道)负责管理的体制,因此,公办中小学校的转学插班工作均由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据《实施办法》,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插班生。但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学校原则上可不接收插班生。对于如何界定“学位已满”问题,《实施办法》中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设置为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就广受家长关注的分配就读学校问题,《实施办法》称,将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按优先安排户籍生的原则,按户口和住址所在地相对就近安排。若所在学区学位已满,由所在镇(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同等条件的申请人多于学校可安排的招收学位数,转学插班生的入围名单将会由所镇(街道)教育局统筹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决定。

  招收方案6月25日前公布

  据《实施办法》,各镇(街道)将在6月25日前制定并对外公布转学插班的具体招收方案,按方案具体要求接受报名。

  具体而言,学校或报名点接收的转学申请材料需要由相关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确认。凡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所申请学位。而未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的学生,应在原学校办理好学籍登记并取得学籍号后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南海区教育局介绍,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家长可在各村居、社区或登录南海教育信息网、各镇(街道)教育信息网、南海教育公众号微信平台等查阅相关管理实施办法和镇(街道)制定的招生方案。

  何帆燕 龚晶

Tags:转学   学校   学位   街道   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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