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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_公司公告_t骨大佐潮宏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核查意见财经

网络整理 2018-10-21 最新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参与了汕头市濠江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汕头市濠江区【汕濠国土资公[2017]42号】地块(宗地编号[WGH2017-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400万元。2017年12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濠江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2018年1月26日完成所有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缴纳,并于2018年2月8日取得了汕头市濠江区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土地竞拍事项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资产交易为上市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所独立作出,与本次交易无关。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交易外,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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