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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7名被水枪版合金弹头告人被依法起诉|被告人|汕头|澄海区

网络整理 2019-04-09 最新信息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分别告知了27名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各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姚为波组织、领导他人在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片区一带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被告人姚雄波、姚岳波、王汉专、王建忠、姚汉冲、王炎群、姚沛扬、王永江、姚建彬、王泽龙、王顺龙、翁灿镇、王永福、姚文海、王立生、王泽权、姚思呈等人为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及人数较多,并通过多次地、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称霸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片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百姓的生活秩序,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追究27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Tags:被告人   汕头   澄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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