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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点315|赫拉等12批防晒不合格!有没有你正费尔南达莉玛在用的?

网络整理 2017-06-12 本地信息
(原标题:壹点315|赫拉等12批防晒不合格!有没有你正在用的?)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12批不合格防晒类化妆品,其中不乏赫拉、索芙特等知名品牌。

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和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赞誉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亲肤防晒液SPF30(进口国澳大利亚),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含量6.86%),而标识防晒剂奥克立林、胡莫柳酯、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则未检出。

另外,广州赞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信堂美白防晒露SPF30PA+++,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索芙特冰极清透防晒乳,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亭防晒露,杭州韵澜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诗珀樱补水美白防晒露,汕头市英格丝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佳蕾芝晒晒白亮颜防晒乳,广州雅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升防晒霜和普宁市嘉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爱诺美白防晒霜和爱诺水嫩防晒霜,均检查发现不合格。

抽检发现的三件不合格防晒品: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广州市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妮尔美白防晒霜和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晒露,均核查为涉嫌假冒产品。

国家食药总局通报称,上述产品的代理(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广东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代理(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代理(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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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壹点315|赫拉等12批防晒不合格!有没有你正在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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