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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商改租租赁住房10年坐中泣下谁最多不得转让_广东

网络整理 2017-08-21 最新信息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冯嘉敏)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佛山市推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提出了相关规定和工作步骤,其中明确改建后的租赁住房,10年内不得转让。有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对于商业地产去库存、盘活空置的意义重大。

资料图片来源网络

Tags:办公用房   商业   佛山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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