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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8万网购手镯竟是普通玉 退货破损被判不支董小姐左立在线收听酷狗持赔偿_广东

网络整理 2017-08-17 最新信息

  退货:

  淘宝客服协调退货,但途中破损卖家拒绝退款

  在双方协商不成后,纠纷转至“淘宝小二”处理。期间何某自行委托鉴定,鉴定结果反映这只手镯是石英岩玉手镯。 “淘宝小二”作出客服判决,解某退还购物款8万元,何某将手镯退还给解某。

  几天后,何某自行将手镯打包,没有注明易碎品便通过快递将手镯寄回给解某,同样保价1千元。没想到的是,三天后解某收到快递,打开后竟然发现手镯已断裂,解某便拒绝签收,要求快递员退回。

  何某觉得自己明明仔细包装了手镯再寄出,不可能会在运输途中出问题,这是解某故意为之,与快递员联合起来“坑”自己,遂将解某告上法院,要求解某返还8万元购物款,并赔偿24万元损失等。

  解某答辩称,在交易过程中,无论是商品标题、描述、留言、聊天记录等都从未承诺手镯材质为翡翠,自己也只是古玩收藏者,并非专业鉴定人。况且材质也不能作为鉴定古玩价值的唯一因素,手工、花纹等都应考虑在内。自己并非不愿退货退款,是因后来手镯在快递员当面撕开包裹验货时发现断裂,据此才不愿退款。但解某也表示,自己同意收回损坏的手镯,但何某应赔偿5万元。

  法院:

  不验货就购买,判定买家承担交易风险

  2016年底,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两人交易的手镯是特殊商品,主要用于装饰、鉴赏、满足收藏者精神层面的某种需求,商品的产地、性能、质地、年代等未经权威鉴定前均不能确定,也没有指导价这一说,价格往往由交易者对商品的认可或喜好程度参考市场决定。在没有参考标准的前提下,实物查看就尤为重要,相应交易风险应自行承担。

  两人并未约定手镯材质,解某也未明示手镯为翡翠,不存在欺骗何某的故意。另外,交易通过网络达成,尽管解某一再提示应现场看货,但何某仍未现场看货就决定购买,解某快递寄送手镯,双方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并履行完毕,体现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交易风险应由何某自行承担。故因证据不足,不支持何某要求退款并赔偿的主张。

  法院认为,何某作为网络购物消费者,根据法律本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货物应当完好。手镯为特殊易碎商品,何某自行包装交寄,且交寄时未标注为易碎品,退货中出现破损,风险应由何某自行承担,但考虑到解某答辩时称“同意何某将损坏的手镯退还予我并赔偿我5万元”的陈述,从公平、合理,化解双方矛盾的角度出发,判决由何某退还手镯予被解某,解某退还3万元予何某。

  记者了解到,何某提出上诉,佛山中院于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唐梦

  [通讯员]叶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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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手镯   翡翠   何某   网购   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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