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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整理 2019-06-03 最新信息
蛊

以蛊害人,有两种含义,一种是“蛊毒”,一种是“巫蛊”。《魏书-刑罚志》记5世纪时有这样的分别:“为蛊毒者,男女皆斩,而焚其家;巫蛊者,负羖羊抱犬沉诸渊。”为什么有这样的不同?因为“为蛊毒者”,只是造蓄蛊毒杀人,杀之可也(在唐朝是绞,在明朝清朝是斩,但不烧罪犯房子);但是为“巫蛊者”,就是把罪人背羊抱狗在河中淹死,这是因为巫蛊中有邪术,要加上一点“仪式制裁”(Ritual Sanction)才能清洁溜溜。“蛊毒”是放蛊杀人的行为,《志异续编-放蛊》所谓“与人有仇,辄置蛊于饮食内”是也;“巫蛊”只是一种咒诅,但处罚起来,后者却重于前者,这是中国思想中的一个差异。人们厌恶“巫蛊”,尤其厌恶祸首巫者,所以为祓不祥,处罚特严。

汉朝的巫蛊之祸,是由江充找胡巫指引,找汉武帝太子麻烦的。《汉书-戾太子传》记太子最后被逼反了,“乃斩〔江〕充以徇,炙胡巫上林中”,一杀一烧之间,就看出这一差异;《宋书-二凶传》记宋文帝太子刘邵和女巫严道育、婢女王鹦鹉“为巫蛊,以玉人为上形象,埋于含章殿前”。后来刘劭被斩,投“尸首于江”,“毁劭东宫所住斋,汙潴其处。”但是严道育、王鹦鹉却“并都街鞭杀,于石头四望山下焚其尸,扬灰于江”。一杀一烧之间,又可看出这一差异。

巫蛊之祸以后,巫蛊之事,史不乏书。《后汉书-皇后纪上》记“和帝阴皇后……自和熹邓后入宫,爱宠稍衰,数有恚恨。后外祖母邓朱出入宫掖。〔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事发觉,帝遂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考案之。朱及二子奉、毅与后弟轶、辅、敞辞语相连及,以为祠祭祝诅,大逆无道”。《魏书-古弼传》记古弼“有怨谤之言,其家人告巫蛊,〔与张黎〕俱伏法,时人冤之”。《隋书-后妃传》记文献独孤皇后“异母弟陀,以猫鬼巫蛊,咒诅于后,坐当死。后三日不食,为之请命曰:‘陀若蠢政害民者,妾不敢言。今坐为妾身,敢请其命。’陀于是减死一等”。

“巫蛊”也叫“厌蛊”,并不全由女巫行之。《北史-郑译传》记郑译“自以被疏,阴呼道士章醮,以祈福助。其婢奏译厌蛊左道。帝谓译曰:‘我不负公,此何意也?’译无以对”。又《北史-滕穆王瓒传》记杨纶“忧惧,呼术者王琛问之。……有沙门惠恩、崛多等,颇解占候,纶每与交通,尝令此三人为厌胜法。有人告纶怨望咒诅,帝令黄门侍郎王弘穷验之。弘希旨奏纶厌蛊恶逆,坐当死”。又《北史-卫昭王爽传》记杨集“优惧,乃呼术者俞普明章醮以祈福助。有人告集咒诅,宪司希旨,锻成其狱,奏集恶逆,坐当死。诏下其议,杨素等曰:‘集密怀左道,厌蛊君亲,是君父之罪人,非臣子之所赦,请论如律。’”以上都由“道士”“术者”行之。

1990年2月28日

《中国迷信新研》

本文作者:李敖精选(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69780498387566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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